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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的权利和义务
发布时间:2015年08月11日  来源:   浏览次数:

病人的权利和义务

    病人的权利:

    1.享有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。 

    2.享有人格尊重权,个人人格尊严及信仰得到尊重。

    3.享有知情同意权,有权得到自己所患疾病的诊断和预后的相关信息。

    4.享有选择权,病人有权力选择为其诊疗的医护人员及治疗方案、措施。

    5.享有隐私权,但医疗质量检查、保护国家和公共卫生利益需要等情况除外。

    6.享有自主权,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,当父母、配偶同病人意见不一致时,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。 

    7.享有申诉权,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,并得到合理处理的权利。 

    8.享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(包括请求鉴定权、请求调解权、诉权)。 

病人的义务:

    1.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。由于隐瞒病史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应该由患者负责。

    2.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(遵守医嘱的义务)。

    3.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。

    4.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。 

    5.有不影响他人治疗,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。 

    6.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。 

    7.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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